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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使用新乡校区名称的通知

2022年09月30日 16:43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新乡校区名称,方便工作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新中大道以东、东明路以西校区(原称西区、东区),现规范命名为新乡校区西校区;

2.东明路以东、东环路以西校区(原称新东区),现规范命名为新乡校区东校区。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初审/石晓红 复审/孙震寰 终审/张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