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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4年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3年12月22日 14:58  (点击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合作协议》,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相关人员赴莫斯科大学进修或学习,详情见《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简章》(附件1)和国家留学网。

一、协议内容

根据协议内容,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访问学者24人赴莫斯科访学3-10个月,选派专业为物理、化学、数学、材料科学、俄语语言文学等莫斯科大学优势专业。留学期间莫斯科大学免学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访问学者申请条件:

(1)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7.外语条件

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三、选派办法

1.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出具相关推荐意见,包括以下内容:被推荐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道德品行、学术诚信、科研、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及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学校对申请人出国研修目标要求;回国后对被推荐人的使用计划等。请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版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电子版word材料发送至邮箱guoji#hist.edu.cn(使用时请将#改为@)。

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须按照附件2中“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相关材料并于2024年1月4日下午5点前一并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uoji#hist.edu.cn(使用时将“#”替换为“@”),逾期将不再受理。

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于2024年1月5日-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应提交材料

(1)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

(2)请申请人先行按照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要求》(附件3)准备对外联系材料,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对外联系材料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件及赴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信息表(莫大项目),以“姓名+申报项目名称”命名发至ouyafei4#csc.edu.cn(使用时将“#”替换为“@”)。

四、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向莫斯科大学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莫斯科大学通知为准。凡未被莫斯科大学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文禹粱、宋福琳

联系电话:3040139/3693103

电子邮箱:guoji#hist.edu.cn(使用时请将#改为@)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12月22日

(初审/文禹粱 宋福琳 复审/张志勇 终审/冯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