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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2024年02月03日 14:43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2024年选派规模另行公布。

2.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3.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4.留学人员应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5.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允许外方提供配套经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高级研究学者聚焦选派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3.访问学者聚焦选派优秀教学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4.博士后聚焦选派青年科研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应届博士毕业生(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通过博士培养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设站单位推荐,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在职青年教学科研人员通过工作单位推荐;正式邀请函留学身份为博士后。

5.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6.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来我校工作时间、目前研究方向、申请项目类别、留学国家和期限、出国学习计划,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2024年4月26日前完成网上报名

博士后2024年5月26日前完成网上报名

四、提交材料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后,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应于2024年4月26日前、博士后应于2024年5月26日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套(无需装订)与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评价一并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汇总、审核后统一上报河南省教育厅。申请人所提交书面材料应与网上申报上传的材料一致,所需申请材料及准备说明详见附件。

联系人:崔震昆  联系电话:3693103  地点:办公楼610房间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4年2月3日

(初审/崔震昆 复审/张志勇 终审/冯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