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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络评教工作的通知

2024年04月29日 09:43  (点击次数:

各学院、直属教研室:

学生评教是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评教结果是学校和教师了解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根据《华人策略研究论坛入口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网上评教(以下简称“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参评人员

全体本科学生。

二、时间安排

1.学生评教

本学期学生评教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第十一周(2024年5月6日-5月15日)。多位教师上同一门课程的,仅对已完成授课的教师进行评价,暂不评价未完成授课的教师。

第二阶段:第十六周(2024年6月10日-6月16日)。

2.学生评教成绩统计(2024年6月17日-6月20日)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对学生评教分数进行统计,并将学生评教分数和督导听课分数汇总反馈给学院和直属教研室。

、组织实施

1.各学院加强组织宣传,强化师生评教意识。各学院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在教务管理系统核实参评课程,切实提升每门课程的学生参评率。

2.各学院要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评价。学生应客观、公正对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有效,杜绝代评现象。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直属教研室要重视评教工作,充分调动师生的教学参与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性,对教师的课堂教学给出合理性的评价。

2.全校学生均须按时参加评教。评教期间教学评价系统全天开放,请同学们合理安排时间,按评教流程和要求及时上网完成评教任务(详见附件1)。评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内与教学质量评价科联系。网上评教是课程学习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未参加评教的学生在下学期选课和期末成绩查询等方面将会受到影响。逾期后教学评价系统将自动关闭。

3.网络评教采用匿名性评价方式,教师本人无法查阅参评学生的信息,学生要客观、公正、文明评教,认真填写并积极为任课教师提供意见建议。

4.参评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教过程,诱导评教结果,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核实无误后,该学期评教成绩无效,并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联系人:教学质量评价科田峰

联系电话:0373-3693011

附件:学生网上评教流程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4年4月29日

(初审/田峰 复审/张涛 终审/孔晓红)